欢迎访问凤县文化馆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创建专栏



创建专栏


凤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

[ 发布时间:2012-11-07 | 浏览:2156次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改善和提高文化民生的根本途径和重要职责。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国家根据新时期新要求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凤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要求,为了确保我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文化发展理念,整合优势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益,为建设幸福凤县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的舆论支持、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公益服务、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就近方便、惠及全民的原则,坚强城乡统筹,突出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到2012年底,基本形成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城乡、文化服务供给高效便捷、文化组织支撑坚强牢固、文化保障措施持续有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目标任务

1、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河口镇、坪坎镇、平木镇综合文化站,改扩建县文化中心综合楼,实施县文化馆、县图书馆达标建设,发挥已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作用,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2、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的供给水平,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公众文化权利,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培育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提升文化软实力;

  3、完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县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文化事业费“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1.5%”;

  4、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文化部、财政部颁布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西部地区)标准》,县文化馆、图书馆分设,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机构功能,彻底解决公共文化机构无编制、非文化工作人员占编制和文化专干不专等现象;

  5、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普惠于民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抓紧抓好 ,抓出成效,努力在我县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新格局。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凤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维国 县长
  副组长:张新科 县委副书记

张选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袁宏斌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建平 副县长
  成 员:王 勇 县委办主任

梁瑞利 县政府办主任
   李文学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闫 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长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根绪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晓成 县监察局局长

高林生 县财政局局长
   杨笃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涛 县编制办主任

刘国民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润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勇 县文化广电局局长

王商峰 双石铺镇镇长

赵玲丽 凤州镇镇长

白军林 红花铺镇镇长

何兴辉 黄牛铺镇镇长

杨安利 唐藏镇镇长

牛漫儒 河口镇镇长

马 忠 平木镇镇长

陈世科 坪坎镇镇长

张 斌 留凤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创建工作日常协调和联络。县文化广电局局长王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化广电局副局长王健,县文化广电局副局长戴双萍任副主任。

  五、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日常联络协调;召集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具体协调各责任单位和各镇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总体部署、指导、协调、组织全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的工作及具体事项的督办和检查。

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级文化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县考核办将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

县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示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按照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县内新闻媒体做好创建宣传工作。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制定创建规划和有关方案;负责与省市文化部门联系、衔接创建工作,落实上级创建专项资金;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负责督查创建进展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场)、健身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等。

  县监察局主要负责对各镇、各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县创建示范区工作所需配套资金。

  县编制办、县人社局负责为县文化馆、县图书馆、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提供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配备保障。

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负责配合文化广电部门做好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建设工作。

各镇政府要迅速成立工作机构,负责辖区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是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及幸福指数,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创建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更加清醒的文化自觉、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我县创建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2. 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任务,落实本单位的创建措施,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2012年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各成员单位要以创建示范区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克服投入总量不足、公共文化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强、不能发挥整体效益等弱点,建好、管好、用好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益,使公共文化实现高效能、广覆盖。

3.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目标,按照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普遍达标和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把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效益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内容,把城乡统筹、带动基层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任务,落实相关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确保我县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一举达标。

附:1、凤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2、包抓各镇创建工作的县级领导名单


主题词:文化 创建△ 规划 方案 通知

抄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

中共凤县县委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印发

校对:张俞 打印:张俞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