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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征集


关于征集凤县羌文化文物的启事

[ 发布时间:2012-11-07 | 浏览:2231次 ]

为了适应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我县文化旅游的质量和品位,改变我县“只闻羌音不见实物”的被动局面,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我县拟建立“凤县羌文化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羌文化实物、资料。
意义
凤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出土的文物来看,早在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在故道河小浴河、红岩河台地定居生息繁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沿故道河及嘉陵江流域居住着古氐
羌族是中华民族这一伟大族群的一员。以“解放思想,爱我凤县”为宗旨,挖掘凤羌文化,保护凤羌文化,传承凤羌文化,打造凤羌文化,对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和实现“三个创建”目标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征集范围及内容
以代表和反映我县悠久的羌族文化实物及资料为重点,扩展至陕甘川毗邻地区,面向全社会征集
分类:
(1)石器:石斧、石刀、石铲、石丸、石圭、石佩饰、石敢当、拴马桩、石马槽、石碾、石臼、石磨等;(2)各种火镰(古时取火之具)燧石(火石)、旱烟;(3)羌族农业生产工具:如老马车、老独轮车、老织布机、连枷、耒、耜等;(4)兵器,如铜剑、铁剑、铜戈、铜矛、大刀、短剑、驽机、簇、老土枪等;⑸陶器:如陶鬲、陶罐、陶豆、陶壶、陶盘等;(6)瓷器:如白瓷、青瓷、粉瓷、青花瓷等;(7)酒具:如铜壶、执壶、铜钫、陶钫、酒坛、酒壶、酒杯等;(8)茶具:如青花盏、黑瓷盏、历代瓷壶、紫沙壶、罐罐茶具等;(9)礼器:如原始宗教法器、祭祀用品、玉器等;(10)土地契约:如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土地买卖契约(合同);(11)乐器:如扁钟、羌笛、五弦琴、;(12)羌族生活用品:如服饰、帽饰、头饰、铜吊罐、铁吊罐、铜脸盆、烟锅、烟嘴、历代铜镜等;(13)古籍:指历代各种木刻版本,最好是套装古籍如文学作品、绘图三国演义、《山海经》、《牛马经》、古医籍等;(14)货币:如秦半两、汉五铢、货泉、唐开元、历代古钱币、纸币、银元等;(15)近现代革命文物:如红军曾四次从凤县过境遗留下的遗物、文献、军功章、信函、借谷证、川陕省苏维埃造铜币、银币、布币等;(16)影像资料:有羌族形象的生产、生活、肖像、习俗、民俗、民居照片、光盘等、最好是黑白照片带底片,也包括近年来我县开展的各项重大羌文化活动如:羌舞比赛、羌历年活动、羌学研究等学术活动等精彩瞬间。
征集办法
1.捐赠。我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个人和集体、企业向我馆捐献羌文化文物,我们将认真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在凤县羌文化博物馆陈列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在今后编撰《凤县文物志》时将其收录入编,永载入史册,并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及收藏证书。
2.收购。对于较珍贵的羌文化文物从不同材质、质地、完残成度及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稀有成度分别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本
启事长期有效。

联系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天水路中段
凤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局 文物股
联系人: 李根成 翟肖波
联系电话: 0917—4805271
手 机: 13571176809 13992750856
邮 编: 721700

凤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