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简讯
凤县文化馆关于文物安全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12-11-07 | 浏览:1838次 ] |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国家文物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宝市文物发[2005]7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火、防盗抢、防爆炸安全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成员和实施方案。 由文化馆馆长巨涛任领导小组组长,设六个工作小组即险情报警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和后勤组。成员包括文化馆全体在职职工,具体分工如下: 1、险情报警通讯联络组由刘敦浩负责,一但发现或接到火警报告,应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有关领导和职工,同时负责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 2、灭火组由李根成负责,主要任务是在消防队赶到之前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和消防队赶到后协助灭火。 3、疏散组由毋守愚负责,主要任务是将受火灾威胁的现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4、抢救组由翟肖波负责,主要任务是把文物、财产抢救到安全地带。 5、警戒组由张俞负责,及时划出警戒线,并做好出入口的控制和现场保护工作。 6、后勤组由张红莉负责,主要做好车辆和灭火物资的保障工作。 二、文物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成员和实施方案。 本预案主要针对馆藏文物及田野文物发生盗、抢、爆炸和其他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安全事故而制定,领导小组由馆长巨涛任组长,成员包括文化馆全体在职职工和县文教局文化股人员,设3个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1、险情报警及通讯联络组,由文教局王宏旗任组长,成员毋守愚、张红莉负责在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后的报警及调查抢险等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 2、抓捕组由李根成任组长,成员翟肖波、张俞,负责在文物出现被盗、被抢等情况后协同公安机关抓捕罪犯等工作。 3、现场保护组由文教局袁永德任组长,成员毋守愚、常朴子、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及善后工作。 以上两项预案,每年最少演练各一次。 |